一、背景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要求,为有力保障我县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支持交通、水利、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综合分析2023年全县土地供应情况,结合高新园区,各街道、乡、镇、场申报的2024年度用地需求,制定了上高县2024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储备计划。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5.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严格落实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三、拟定过程
经2024年2月1日征询高新园区,各街道、乡、镇、场等相关单位意见,草拟了上高县2024年度土地出让计划。
四、供应计划
1.上高县2024年计划供应土地总量约为4247.80亩(2023年实际供应3435.17亩),其中住宅用地约998.62亩(2023年实际出让279.97亩),商业用地约61.64亩(2023年实际出让85.27亩),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878.22亩(2023年实际出让1105.17亩),工业用地约2309.32亩(2023年实际出让1964.76亩)。
分别为:
(1)县本级2023年出让土地总量约为1656.95亩,其中商品房住宅项目约821.4亩,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835.55亩。
(2)工业园2023年出让约2000亩,其中工业用地约2000亩。
(3)各乡、镇、场2023年出让土地总量约为590.85亩,其中商品房住宅用地约177.22亩,商业用地约61.64亩,工业用地约309.32亩,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42.6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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