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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户籍管理“放管服”改革,根据公安部关于全面推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部署安排,在去年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闽赣”跨省通办试点的基础上,2022年11月9日起,江西省与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浙江、甘肃、河南、山东、内蒙、湖南18个省(市、区)开通首次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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