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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提振消费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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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提振消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主要考虑

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有部署。消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环节,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提振消费工作作出重要指示。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大力提振消费、扩大国内需求列为2025年九项重点任务之首,并部署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2025年2月1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提振消费有关工作。出台《行动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

二是省委、省政府有要求。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都将扩大内需、提振消费摆在2025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位置,明确提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左右的目标。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提振消费的工作要求,指导全省上下千方百计扩内需、促消费,全力以赴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尽早出台《行动方案》、谋划新一年度提振消费具体行动十分必要。

三是实际工作有需要。2022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当前,我省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已顺利收官。为保证工作延续性,亟需在省级层面出台促进消费的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围绕实施商品消费升级行动、服务消费提质行动、新型消费培育行动、农村消费促进行动、消费场景创新行动、经营主体壮大行动、优化消费环境行动“七大行动”,共提出25项具体工作举措。

“商品消费升级行动”主要包括3项具体举措: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加快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加速释放会展经济乘数效应,力争做大商品消费、稳住消费大盘。“服务消费提质行动”主要包括6项具体举措:扩大餐饮消费、提升家政消费、促进养老和托育消费、推动文旅消费、做大体育消费、发展健康消费,力争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新型消费培育行动”主要包括4项具体举措:推动数字消费、发展绿色消费、创新文娱消费供给、加快设施建设,力争持续打造消费新产品新场景新热点。“农村消费促进行动”主要包括3项具体举措: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下乡、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力争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消费场景创新行动”主要包括3项具体举措:举办消费融合活动、打造消费融合场景、搭建消费融合平台,力争充分释放消费升级新活力。“经营主体壮大行动”主要包括3项具体举措:壮大商贸经营主体、壮大文旅经营主体、壮大农村经营主体,力争促进消费主体提质升级。“优化消费环境行动”主要包括3项具体举措:推动城市商业消费升级、加强农村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水平,力争营造更便捷、更安全、更放心的消费氛围。

相关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提振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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