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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高县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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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保护红线一定要守住。为牢牢守住全县耕地保护红线,持续推进我县非粮化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耕地保护成果,完善耕地管护长效机制,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23〕2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对象

16个乡(镇)、街道及上甘山林场。

二、管理内容

全县非粮化图斑整改情况。(非粮化图斑是指:国家自然资源南京督察局下发图斑;省自然资源厅监测下发图斑;国土年度变更调查下发图斑;新增非粮化图斑等)

三、管理办法

(一)加大打击力度。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指导和巡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及上甘山林场按照技术要求、时间节点,加大对非粮化图斑整改力度;采取坚决手段遏制新增非粮化图斑,对新发生的非粮化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督促整改,严禁弄虚造假,切实控制源头。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乡(镇)、街道对属地内非法占用并破坏耕作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县自然资源局对非法占用并破坏耕作条件的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二)加强整改督导。县级将对各乡(镇)、街道及上甘山林场非粮化图斑整改进度进行调度通报和实地督导。自图斑下发之日起,给予各地1周时间进行疑似非粮化问题图斑排查。各地要将排查情况梳理清楚,在明确属非粮化问题后,立即进行整改。根据各地整改进度,县级每周进行一次通报排名,连续三周排名倒数三位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由分管县领导约谈该地分管领导。县级每月对非粮化图斑整改进度进行通报排名,对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出现新增非粮化问题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该地主要领导。

(三)强化考核问责。每年5月和11月的最后一周,县级将对各地非粮化图斑整改情况的半年和全年工作结果分别进行调度和通报,并将整改工作结果纳入对乡镇年终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对任务完成差且影响全县高质量发展考核评分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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